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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桅:为何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来源:节选自《理解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三个维度》,原刊于《当代亚太》2022年第3期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再次面临何去何从的历史当口,是敌视对立还是相互尊重?是封闭脱钩还是开放合作?是零和博弈还是互利共赢?选择就在我们手中,责任就在我们肩上。人类是一个整体,地球是一个家园。面对共同挑战,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人类只有和衷共济、和合共生这一条出路”。

传统上,中华文明具有典型的内陆文明特质。海洋文明能否展现、如何展现和合共生的逻辑?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观为此指明了方向。我们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涵义和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一、为海洋强国梦正名

中国推动建设什么样的世界?发展起来的中国如何与世界相处?首先是回应外界对新时代的中国与世界如何互动和相处的关切,回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不是赶超美国,也不是回到汉唐,而是在中国与世界命运共同体基础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党章和宪法。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对海洋强国梦的理念阐释。中国传统海洋观是天下观的延伸。在郑和第三次下西洋的时候,明成祖给了他一封敕书,让他带给西洋各国头目和番王。书中说道:“朕奉天命君主天下,一体上帝之心,施恩布德,凡覆载之内,日月所照,霜露所濡之处,其人民老少,皆欲使之遂其生业,不致失所。今遣郑和赍敕普谕朕意。尔等顺天道,恪守朕言,循理安分,勿得违越,不可欺寡,不可凌弱,庶几共享太平之福。若有搪诚来朝,咸锡皆赏。故兹敕谕,悉使闻之。”

这与西方扩张型海洋观形成鲜明的对照。同时,中国传统海洋观折射内陆型文明的局限,即以陆观海、以海观洋,而不是以洋观洋、以天下观天下。

梁启超先生在《地理与文明之关系》一文中指出,“海也者,能发人进取之雄心者也……彼航海者,其所求固自利也,然求之之始,却不可不先置利害于度外,以性命财产为孤注,冒万险于一掷也。故久于海上者,能使其精神,日以勇猛,日以高尚,此古来濒海之民,所以比于陆居者,活气较胜,进取较锐,虽同一种族而能忽成独立之国民也”。

理解海洋命运共同体,要克服传统中国以陆观海、以海观洋的内陆文明思维,确立以洋观洋、以天下观天下的新海洋观。理解海洋命运共同体,同时也要走出西方“陆权—海权对抗”论,防止人类中心主义带来的陆地灾难在海洋重演,避免进入深海时代、数字海洋时代继续“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悲剧。中国的海洋强国梦不是重复西方列强崛起于海洋的殖民扩张逻辑,而是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二、为全球海洋治理正道

其次是回答“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一时代之问的“中国方案”,及时回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的重大时代命题,即通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全球互联互通伙伴网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古代,欧洲流行罗马帝国皇帝恺撒的名言是“我来,我看见,我征服”(I come, I see, I conquer)。35近代,欧洲殖民者也奉行恺撒的名言,在世界进行大肆掠夺。西方自然观导致海洋成为殖民、扩张的工具。如今,海洋发展面临不可承受之重,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呼唤所有国家将海洋视为生命起源之地、连接大陆的天然纽带,呼唤探索新的全球海洋治理观。

2017年6月,中国在联合国首届海洋可持续发展会议上正式提出蓝色伙伴关系(Blue Partnership)的倡议,旨在推动“珍爱共有海洋、守护蓝色家园”的国际合作,以有效应对非传统的海洋危机问题,重点经营中国—欧盟蓝色伙伴关系、中国—东盟蓝色伙伴关系、中国—太平洋岛国蓝色伙伴关系、中国—北极国家蓝色伙伴关系、中国—南美国家蓝色伙伴关系,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权益维护,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深度参与国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制定与实施,推动建设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提示我们全球海洋治理不能只思考谁来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等问题,更要思考为谁治理、靠谁治理等问题。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在国际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为海洋治理正道,中国倡导共商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观。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引领人类进步潮流。”习近平主席同外国领导人通话时一再强调,“新冠疫情再次证明,只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是人间正道”。

三、为全球海洋秩序正法

海洋命运共同体不是经略海洋,而是倡导海洋与人类不可分割的命运观。“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

具体来说,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三大使命。

一是要解决陆海地理环境造成的天然不平等的发展问题。海洋推动了资本的全球扩张,塑造了海洋型全球化——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创的全球化,是基督教文明殖民世界,塑造了西方中心论,海上的物流主要集中在大西洋之间。从人类社会共同发展角度来看,近代以来,欧洲人开创的全球化本质上是海洋型全球化,主要依靠贸易,而90%的贸易都是通过海上进行的,产业链于是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和内陆国家普遍落后。世界上67%的人口生活在距离海岸400公里范围内,全球GDP的61%来自海洋和距离海岸线100公里之内的沿海地区。海洋作为载体造成了天然的不公平,虽然依靠目前技术,如海铁联运正在逐步在缩小差距,但远远不够,因为这个问题是海洋载体本身自带的优势造成的。海底通信已经成为信息时代最重要的基础设施。99%以上的国际数据通过海底光缆进行传输,每天经它们完成的交易额高达10万亿美元。毫不夸张地说,掌握了海底光缆,也就掌握了世界上主要的经济、信息、财富的流动渠道。海底光缆是联通世界还是分割世界?强者联接在一起,弱者被边缘化?数字海洋建设,要充分发挥“数据使用而非占有、数据越用越值钱”的特点,破除全球板块化之“不通则痛”。我们自古讲“利当计天下利”。走出近代,实现陆海联通,推动全球化朝向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使其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

二是构建和谐海洋,促进人与海洋和谐发展。古代人类对海洋的认识仅停留在海平面,对海底世界基本上处于未知状态。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公海占世界海洋水域的61%,属于能够挖掘、开发、利用的公共海域。21世纪的海洋观倡导人海合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希望公海不再重复海洋圈地运动的悲剧。这正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冠名“21世纪”的深远意义。

虽然目前我们对海洋还是处于探索阶段,但陆地日益有限的资源已经枯竭,所以现在很多新资源的开发方向转向海洋。开发海洋资源的同时应重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不仅要把海洋作为资源,而且要考虑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三是命运共同体努力为各国谋取共同安全发展。过去的霸权国借助海洋,将自身的规则推向了全球。所以今天的国际贸易等制度,基本都建立在曾经的海洋文明的基础之上。这是一种扩张式的文化,海洋成为霸权国扩张便利的载体。

中国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反对海上霸权,是要统筹安全与发展海洋,开发和保护海洋,构建新型海洋伙伴关系和海洋秩序。中国还特别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前者坚持发展优先、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观;后者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观,与西方国家的共同发展观和共同安全观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为解决发展赤字、破解安全困境提供了重要理念和思想引领。两项倡议都提出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持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摒弃冷战思维、反对单边主义,不搞集团政治和阵营对抗。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着眼于传统海洋秩序的不公正、不合理和不可持续,强调各国各地区命运与共,都有机会且都有能力经略海洋、治理海洋、维护海洋秩序,为全球海洋秩序正法。